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网站首页
领导关注
部门动态
图绘民生
政策措施
公开公示
一线传真
基层话民生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12
十一、就业技能培训工程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04-20 00:00
作者:管理员
我要纠错
字体:
[
大
中
小
]
各市县均有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对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农村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不同的职业工种(项目)分别给予补助。在技工院校等就读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专业为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