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7-14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720-132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80-110元的特别扶助金。 

    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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