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7-14 00:00作者:管理员 字体:[  ]
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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