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网站首页
领导关注
部门动态
图绘民生
政策措施
公开公示
一线传真
基层话民生
他山之石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8
十五、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0-07-14 00:00
作者:管理员
我要纠错
字体:
[
大
中
小
]
自200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