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出台限制燃放规定,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已行政处罚4人,通报1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先期发现并制止燃放10余起。县限放巡查大队将继续严格执行轮班值守制度,24小时不间断巡查督查,根据平台信息,重点巡查商业门店、酒店、居民小区等场所,保卫霍山的青山绿水和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