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2022〕104号东西溪乡燃气“百日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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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22〕104号
关于印发《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统一部署,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统一部署,全面压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用户使用责任,全面检查、规范执法,在抓落实上寻找差距,集中力量迅速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坚决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完善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经营,实现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重点查处气贩、商铺等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充气等非法充装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载运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非法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车辆、居民区、商铺内存放多个液化石油气瓶等非法储存行为。
(二)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
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宾馆酒店、学校、敬老院、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餐饮场所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凡是使用燃气的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凡是使用燃气的,7月底前一律完成安全排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止供气;凡是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凡是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组织对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器及配件。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对于使用不合格燃气具的餐饮场所,按照“五个一律”要求,立即停业整顿。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管理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危改办: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监督检查;对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完善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可燃气体报警器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派出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危改办、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符合标准的配送车辆发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依法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载运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非法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危改办、城管执法中队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依法查处相关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安监所:充分发挥安委会责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会名义实行挂牌督办。
5.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餐饮经营场所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案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尤其是做好宾馆酒店、学校、敬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气改电。
(三)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和使用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用户单位安全使用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要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和安检服务。燃气经营企业要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7月底)
制定东西溪乡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时限,细化举措,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至9月)
1.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负责对辖区内餐饮等燃气商业用户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督促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2.危改办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同时,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
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经验做法,及时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牵头组织,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乡成立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马克超、乡长俞秀水任组长,各村(社区)点长任副组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把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明细职责,集中开展统一行动,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查检查。以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场所,处理有关燃气安全举报。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办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危改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安监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三)加强执法监督。乡直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除燃气市场。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施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以及新媒体开展“多方位、全立体”的宣传工作,重点针对季节变化、设施安全、使用常识等老百姓通俗易懂的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充分结合平安社区等创建工作,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基础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附件:1.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 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注册_体育外围app网站365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全排查表
3. 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全任务分工表
4. 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全排查重点
附件1:
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克超(党委书记)
俞秀水(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昌怀(人大主席)
徐 进(党委副书记)
刘正奇(乡村振兴专员)
李芳菲(纪委书记)
孙 亮(党委委员、副乡长)
朱 健(组织委员)
章 涛(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徐启飞(危改办)
刘金涛(城管执法中队)
蔡立春(派出所)
王严胜(市监所)
王 祥(安监所)
余功存(民政办)
朱明义(中心校)
尹德林(西溪社区)
褚进花(余家畈)
金来虎(童家河)
潘秀云(东溪村)
彭光毅(杨树口)
潘家政(杨三寨)
徐重旺(桃李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祥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365bet娱乐场下载_365bet手机注册_体育外围app网站365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安全排查表
被排查单位名称: 责任人(签字):
气种: 气源: 联系电话:
排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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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隐患问题 |
是否存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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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气经营 |
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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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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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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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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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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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燃气输送配送 |
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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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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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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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燃气使用 |
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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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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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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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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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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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或存放瓶装液化气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但未设置独立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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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燃气具生产销售 |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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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单位: 排查人(签字):
附件3:
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安全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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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排查范围 |
完成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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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
辖区内集中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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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
敬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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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 |
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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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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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改办 市监所 派出所 执法中队 安监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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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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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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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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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气销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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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东西溪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安全排查重点
一、经营环节
重点排查瓶装燃气无证(送气工证)人员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此项重点在乡镇的那些无证送气人员,是不是和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合同,纳入企业管理?是不是违法储存液化气钢瓶?是不是存在违法倒灌行为?其次是零担货运夹带钢瓶情况。
二、运输环节
重点排查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车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非法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货车、三轮车等机动车运输瓶装液化气行为。
三、储存环节
重点排查老旧小区、居民区、商铺、车辆上存放多只液化气钢瓶现象,着重排查小区车库、停车场车辆。
四、使用环节
(一)排查重点区域
排查重点是餐饮场所、大排档、烧烤店、早点铺、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防水工地、流动宴席(包括使用纯化植物油代替燃气)、敬老院、工业企业等场所
(二)排查范围
1. 钢瓶
(1)黄色或者橘红色钢瓶基本是合格的,重点排查时蓝色钢瓶,注意使用年限,瓶子护罩上一般都有制造年月,凡是2012年以前生产的钢瓶,即使检测合格,也是报废钢瓶,不允许使用及充装。
(2)未到报废年限的钢瓶(蓝色),也要看制造年份,凡是214年7月至2018年7月前制造的钢瓶,一律按照规定进行四年周期检测检验,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最多4年;
(3)检测合格钢瓶。凡是2018年7月之前检测合格钢瓶(瓶阀根部有检测环,上面有加测日期),现在已经到期,一律按报废处理
2. 使用软管
(1)排查是否老化
(2)长度是否超过1.8米
(3)卡口是否牢固
(4)是否穿墙、是否有私接三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