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2009年度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如下。
一、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条例》规定,修改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领导班子、联系电话、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并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管审核,各科室报项目,信息员抓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依据县政务公开办提供的统一格式,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科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四)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县民政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动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县民政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提高网上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