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协查、信息共享,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叶登江兼任。
县医保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法规贯彻意见;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牵头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联审互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移送;牵头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县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组长、副组长交办任务。
县发改委:加强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把医保信用体系纳入全县信用体系统筹建设,依法依规对欺诈骗保等医保领域失信行为实施惩戒。
县公安局:及时审查、依法办理医保部门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案件。
县民政局:提供相关民政对象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做好信息比对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医保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服刑人员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经费投入;协同做好医保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经办机构的内控管理。
县人社局:协同做好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动开展行政执法与经办稽核工作,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
县卫健委: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关注各类欺诈骗保问题,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县乡村振兴局:加强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实现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信息共享。
县税务局:负责做好征管服务,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征缴计划,及时组织收入入库;及时与医保部门对接征缴信息。
县银保监组:负责对从事医保经办业务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人员名单
组 长:汪 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叶登江 县政协副主席、医保局局长
成 员:潘 红 县政府办
彭 勇 县发改委
孙正求 县公安局
金正国 县民政局
陶 然 县司法局
查 勇 县财政局
刘大幸 县人社局
吴宏运 县卫健委
徐 宏 县审计局
何富国 县市场监管局
郑以虎 县乡村振兴局
梅忠园 县税务局
程 威 县银保监组
余宏铸 县医保局
赵东超 县医保局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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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汪 琴 县政府副县长